2006年3月我鎮(zhèn)三都小學二年級學生艾某,中午私自過壩,掉入河中溺水身亡,2011年暑假,河口小學三年級學生李某,私自下河洗澡,不幸溺亡,同年9月,二都小學五年級學生李某、邱某下午放學后,相約到河邊跳水,不幸一起溺亡,2013年5月25日,縣三中學生李某,與幾名同學外出玩耍,當日天氣炎熱,便相約私自下河洗澡,造成李某溺水死亡。近年來,我省新建縣發(fā)生了3名小學生溺水身亡事故。去年5月宜春市袁州區(qū)天臺鎮(zhèn)塘溪村璜溪組還發(fā)生了一家5名孩子在村后水塘洗澡溺亡的事故,令人十分痛心。我市類似的安全事故也不少,去年東鄉(xiāng)縣小璜鎮(zhèn)發(fā)生4名少年兒童溺水身亡事故,當天,9名少年兒童到村外小溪邊玩耍,1人不慎掉入深水,同行的1個姐姐和2個表姐馬上進行施救,全部落水,其他5名兒童跑回村里向大人呼救,但4名兒童全部溺水身亡。臨川區(qū)4名男孩在上頓渡東洲公園大橋下宜黃河里洗澡,其中3名孩子溺水身亡。崇仁縣航埠鎮(zhèn)3名兒童到宜黃河旗幟發(fā)電站水壩上玩耍,全部溺水身亡。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無情的離我們而去,不僅給家長帶來無盡的悲傷,也讓我們每個人感到十分的沉痛和惋惜。從了解的情況分析,私自結伴下河游泳、玩耍,不熟悉水性,以及手拉手救援是造成學生溺水群死群傷的主要原因,這些學生安全意識不強,施救措施不當,教訓十分深刻。
從這些血淋淋的教訓中,我們作為學生,必須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;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;不到無安全設施、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看到有同學私自下河洗澡、玩耍,要及時勸阻,并報告老師或家長,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特別要教育學生遇到同伴溺水時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并立即尋求成人幫助。